聊表

(聊表是筆者自己看的情緒文,不予計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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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偏執、表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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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

寫作練習從高一開始,至今也將近一個decade。這中間不停地閱讀,無論是翻譯文學或是中文創作都有些微涉獵。不斷地觀察其他作家的用字遣詞、調度安排乃至思想深度與歷史定格,是讓自己進步最快的捷徑。從最近的幾篇文章看出自己的瓶頸所在,似乎得修正一些寫作的習慣才能再往上突破一層。基本的錯別字,或是潤句、贅字與連接詞的拿捏是一直有在持續注意的。第一句或第一段的強度只能靠當時的身體狀況或靈感來決定,而一旦第一句確定之後,整篇的調性與節奏就很難再加以轉換。目前的寫作方式仍舊是即興式的表現,主題與第一句思考明確後便開始動筆,會引導出什麼樣的結論連自己都不太把握。這樣的缺點在於整篇文章的質,尤其是文篇的後半段,與當天可運用的時間及體力有很大的關係。即興的寫法如果沒有一口氣寫完,之後再寫就會抓不回先前的節奏,整篇文章的架構會相對地流於散漫,或是落入表面主題的冗述迴圈,無法帶入更深層的東西。

之後的練習方式說穿了也很簡單,像是把段落標題跟結論在下筆撰文前先標註起來,訓練自己寫作的耐性,並精準地抓回前一次寫作的節奏。如果要有更嚴謹的篇章結構,除了潤句之外,真的要開始不厭其煩地潤文。村上在寫作的時候,會將自己寫的第一遍重新改寫,能夠做到這點的耐心實在很不簡單,但是做到的話,文章就會很明顯地往上跳一層吧!由於自己的腦袋瓜屬於跳躍性的思考,一段文句的意念還沒講完,腦中所想的就會跳到下一個要承接的觀點。這樣寫出來的文句會讓節奏顯的急促不已,某些斷句來得太過突然。目前的作法是想辦法讓自己靜下心來,檢視剛剛寫的句子,然後強迫自己寫下更深刻的東西,藉而同時提升文章的質與量。總之,寫作是極需要耐心與毅力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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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執

以這兩字為題的文章寫過好幾篇了,總集起來大概就是一個怪咖的怪癖選。把鍵盤一顆顆拆下來洗這類雞毛蒜皮的事不是這次的重點,我想討論的還是停留在網路媒體的使用習慣上。"資訊分享"的本質已在2010年四月的《科技》文中提及,然而現在困擾的是,大眾愈來愈不重視閱讀,使得網路上的分享內容日趨窄化。從最普遍的媒體:「新聞」來看,大家漸漸只著重在事件本身,更深層廣面的剖析或是事件後續的影響反少見大家轉載分享。很明顯的現象是,當訊息以電子化的速度在傳遞連結,打開電腦就是接通地球之時,閱讀的心態轉化為:「有這麼多豐富新鮮的訊息攤在我眼前,不趕快看怎麼看的完!」造成大眾對於一篇文章的文字負荷量急速下降。微網誌的出現更是這個時代下才得以存活的產物。在以往資訊沒這麼流通的年代,編輯社出版社發行的報章雜誌為主流媒體的時代,刊個140字的社論專欄肯定被人轟死,而今年輕一輩的人,試問還有幾個在看社論?

大眾閱讀與寫作的習慣受"資訊爆炸"趨勢的影響,讓目前流通在網路平面上的訊息品質不若以往。大家已漸漸不願花十分鐘一字一字地欣賞一篇精彩的讀後感或析論,但是每日平均上網時數卻超過兩個鐘頭。對於這樣的現象我感到相當無力,如果我們靜不下心每天花一些時間去累積與內化自己,那我們就依舊只會做著一樣的事情。於2007年七月轉載的《籃球》文中提到:「不要怪他們這些政府高官短視近利,愛炒短線。因為他們也是台灣人,他們也是從我們這些群體中的一份子中選出,我們大部份人其實跟他們是同一掛,只是他們權力大、地位高,所以在大地方炒短線,我們權力小、地位低,所以在小地方炒短線。」我不希望自己成為那樣的人,所以我儘可能做我可以做到的事。

回到自身的網路媒體使用習慣,比方說Google blogger與facebook。在網誌上,儘管可能與大家的閱讀習性相悖,我還是盡量撰寫一千字以上且言而有義的文章。我不敢自稱為文化工作者,但我有意讓自己的習慣去影響我身邊朋友的習慣。在facebook裡,我盡量分享轉載除了有趣以外,更多讓人駐足觀賞或發人省思的連結。我會希望我個人在網路上所建立的mark,是「無論在facebook或blogger,偶爾進去wilam的地方看看,都可以看到很不錯甚至很深刻的東西。」以此偏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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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層

我覺得自己的個性有很多面向,單從一條支線我往往很難去解釋全部。普遍性的形象大概就是搞笑,但是在社團裡會比較嚴謹些,因為我看待社團的角度比較像是在工作。在全部都是男生的環境,比方說實驗室或是以前高三班,很容易就會冒出台語口音的兄弟情誼,對話內容也跟著五四三起來。在全然陌生的環境會有兩種極端,默不作聲或開朗異常。假若是自己一個人出去玩(放鬆心情)或是上班剛就任(工作需要)大概就是開朗異常,其餘地情況就是靜待觀察以熟悉環境。從表層來看,大概只看的出搞笑程度或搞笑方式的不同。

可以看到表層以內的人,一定會不定期地來這裡看文章,這是我對自己寫出來的東西的要求。剖析自己攤在大家眼前需要一定的勇氣,對於愛說教的筆者來說大概就是夠臭屁就行了。(嘆)

誠如開頭所言,又落的不知要結什麼尾的下場。

好吧,我只是想說,沒有看到表層底下就judge我的人,你們看到的,也不過就是我刻意讓你們看到的假象,我絲毫不會去在意你們怎麼想。如果只是在網路上認識,那要切斷彼此的連結實在是再輕而易舉不過。(轉眼間就變成了情緒文,囧)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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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 改寫自己寫的東西這個,我還滿常做的。在軍中或車上寫的東西都在筆記裡,之後要打進網誌的時候就會發現最後的成品跟一開始的相似度大概只有四成,如果一次沒寫完要再繼續時又會想改前面的東西。

    可能簡單說就是把寫好的東西重看一次,突然就會有修飾的欲望,修改了越多次的版本越能讓自己滿意。至於耐心...多給我幾天假比較實在......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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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想12天的人大概完全無法理解吧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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